照明种类
1 工作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。
2 工作场所下列情况应设置应急照明:
1)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,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技能型的场所,应设置备用照明;
2) 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,需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场所,应设置安全照明;
3)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,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,应设置疏散照明。
3 大面积场所宜设置值班照明。
4 有境界任务的场所,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。
5 有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,构筑物上,应根据刚性要求设置障碍照明。
光源选择
1 在潮湿的场所,应采用相应防护等级的防水灯具或带水灯头的开敞式灯具;
2 字腐蚀性气体或争气的场所,宜采用防腐蚀密闭式灯具。弱采用开敞式灯具,各部分应有防腐蚀或防水措施;
3 在高温场所,宜采用散热性能好,耐高温的灯具;
4 在有尘埃的场所,应按防尘的响应防护等级选择适宜的灯具;
5 在装有锻锤、大型桥式吊车等振动、摆动较大场所使用的灯具,应有防振和防脱落措施;
6 在易受机械损伤、光源自行脱落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务损失的场所使用的灯具,应有防护措施;
7 在有爆炸或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的灯具,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规定;